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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物业拒向业委会交接反而起诉业主索物业费 |
【wuyegongsi】2018-1-15发表: 物业拒向业委会交接反而起诉业主索物业费 因物业公司一直没有与业主委员会交接物业项目,业主于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2017年全年物业费。近日,东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不进行物业项目交接的理由不成立,从2017年11 物业拒向业委会交接反而起诉业主索物业费因物业公司一直没有与业主委员会交接物业项目,业主于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2017年全年物业费。近日,东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不进行物业项目交接的理由不成立,从2017年11月10日起,业主与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终止,判决业主只需支付去年1月1日到11月10日的物业费。 原告北京德佳物业公司诉称,其对阳光都市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吴云(化名)为小区业主。原告提供了物业服务,吴云应该交物业费,但吴云拖欠了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5407元,还应承担1000元滞纳金。 吴云辩称,小区业主大会已经在2017年10月24日终止了与原告的物业服务关系,并进行告知,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项目交接,2017年10月26日起业主停止交纳物业费,因此不能同意原告诉求。 东城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法院不予支持。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吴云作为业主接受该物业服务,应该按照相关标准交纳物业费。但因为阳光都市小区业主大会已经作出解聘原告的决定,并将决定向原告发函,但德佳物业公司至今没有进行物业项目交接。该公司以没有收到上述通知为由,拒不进行物业交接,该理由不成立,从2017年11月10日起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院一审判决吴云支付德佳物业公司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1月10日的物业费4656元,驳回物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瓷砖相关 物业管理 物业公司 万科物业 公司政治 公司LOGO背景墙 分公司 装修公司 物业公司 ,本资讯的关键词:物业公司201起诉业主 (【wuyegongsi】更新:2018/1/15 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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